工作职责:
1.贯彻执行国家财政、税收、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。负责开发区财政收支管理、政府债务管理、政府采购工作。
2.负责财政收支预算的编制与执行,负责会计核算、非税收入管理;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、国库集中收付制度。
3.负责内部审计,负责各类政策性资金、专项资金、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、会计监督管理等工作;监督检查财税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的执行情况。
4.负责投融资政策研究,做好与相关金融机构的协调对接及银企协作服务工作,监测开发区金融运行情况,防范金融风险。
5.负责财政和国有公司投资评审工作。
6.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,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;负责组织开发区国有资产清查、资产评估、产权登记、产权界定等工作;办理国有资产处置审核、审批、上报等手续。
7.负责管委会财务会计工作、人员工资统发及社会保障资金、个人所得税收缴管理工作。
8.负责财税体制改革工作。
9.负责党工委、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